山東居高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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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民間借貸關系本身屬于借款合同,屬于合同關系,首先應當以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實際履行為基礎進行審查?!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求民間借貸案件對借款憑證和交付憑證相印證,但是也應當結合借款事實及相應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進行審查。本案一共涉及三個借條,分別形成于不同的時間。根據(jù)生活常識和基本生活邏輯,如果當事人沒有收到上一個借條所涉及的款項,那么其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在向出借人出具借條的。并且本案中雙方當事人按照約定將公司進行工商登記變更,也是履行合同的實際行為。所以,法院在審理該類型案件時,應當根據(jù)案件事實,結合全案證據(jù),以及生活常識進行綜合分析認定。
判決文書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2021)魯民申3556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王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逯見濤,山東居高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呂玉新,男,1970年6月5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梁山縣水泊街道辦事處茶莊村。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呂昌濤,男,2000年5月6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梁山縣水泊街道辦事處茶莊村。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梁山縣神州液化氣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梁山縣水泊街道辦事處茶莊村。
法定代表人:王俊晨,經理。
再審申請人王某因與被申請人呂某、呂某濤、梁山縣神州液化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魯08民終271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王某申請再審稱,一、原審判決以兩筆借款已全部實際交付的證據(jù)不足為由駁回王某的請求屬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原審中王某提交的調查筆錄證明雙方經證人宋某介紹認識并實際發(fā)生多次借款關系,該證據(jù)結合雙方通話錄音,能夠連貫地證明呂某、呂某濤、神州公司尚欠王某80余萬元。雙方2018年3月19日簽訂《借款抵押協(xié)議》后王某至銀行辦理轉賬業(yè)務,但由于呂某提供的收款賬戶被列入失信人名單未能轉賬成功,故王某將現(xiàn)金取出后交予呂某。涉案協(xié)議的簽訂過程及款項交付過程均有證人宋某在場見證,并且雙方協(xié)議約定以神州公司作為抵押,雙方也于2018年3月27日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王某,也是實際履行協(xié)議的行為。二審中王某提交的銀行交易明細能夠證明雙方發(fā)生借貸關系,王某賬戶中余額充足,也能證明王某2018年3月20日履行借款協(xié)議,取款15萬元交付于呂某,二審提交的執(zhí)行信息證實呂玉新在2017年被列為失信人員,其賬戶無法正常使用,故王某通過現(xiàn)金支付的方式向其出借資金屬于客觀必然。同時,根據(jù)借款抵押協(xié)議,王某應當向呂某支付50萬元借款,如果王某沒有按照約定支付相應款項,呂某不可能于2018年4月9日再次簽訂30萬元的《借款合同》和2018年4月16日出具2萬元的借據(jù),原審對事實的認定明顯矛盾,有違常理。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原審法院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駁回王某的請求屬于法律適用錯誤。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六項的規(guī)定申請再審。
本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焦點問題是王某是否向呂某等交付了其主張的借款82萬元。根據(jù)民事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對案件的全部證據(jù),應當從各證據(jù)與案件事實的關聯(lián)程度、各證據(jù)之間的聯(lián)系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本案中,為證實其已交付相關款項的主張,王某除提交借款抵押協(xié)議、借款合同及2萬元的借據(jù)、對借款介紹人宋某的調查筆錄并申請其出庭作證外,還提交了其與呂某、呂某濤的通話錄音、神州公司的工商登記變更情況、其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及對呂某的執(zhí)行信息等證據(jù),雖然王某主張的借款實際交付方式、雙方實際辦理的工商變更登記等與合同約定不完全相符,證人當庭作證時的證言亦與王某提交的調查筆錄中的陳述不完全一致,但雙方在簽訂《借款抵押協(xié)議》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將神州公司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王某,原審中呂某對此變更情況不能作出合理解釋;2018年4月9日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載明“今借到王某現(xiàn)金30萬元”,該表述與王某主張及證人作證的該借款合同并非新的借款,而是對之前借款的匯總的主張一致;另外,呂某對王某提交的錄音真實性沒有異議,在錄音中王某提到出借款項30萬元及50萬元的問題,而呂某對王某所作的出借款項的陳述并未作出否認的表示。鑒于雙方主張及提交的證據(jù)存在多處矛盾之處,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所有證據(jù)進行綜合分析,并根據(jù)證據(jù)與事實的關聯(lián)性及證據(jù)之間的聯(lián)系等對涉案款項是否出借的事實作出綜合認定。王某的再審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指令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審判決的執(zhí)行。
審判長 閆愛云
審判員 李加付
審判員 劉成良
二0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龐德洋
書記員 于卉